学生工作部组织召开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工作会议
2023年2月9日,学生工作部在第三会议室组织召开2023年度春季学期学生工作会议,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部部长徐世银、副部长兼校团委书记刘磊、副部长兼保卫处处长刘金麒,二...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3日
2023年2月9日,学生工作部在第三会议室组织召开2023年度春季学期学生工作会议,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部部长徐世银、副部长兼校团委书记刘磊、副部长兼保卫处处长刘金麒,二...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3日
为减少我校学生盲目跟风行为,帮助我校学生树立自主意识,2022年12月1日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金慧老师在允诚楼3118开展了以“乌合之众 从众心理”为主题的心理知识讲座...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6日
为提升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加强我校学生对心理健康知识的了解,2022年12月1日,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淦吉高老师在允诚楼3318教室,开展“了解常见心理疾病”知识讲座。当...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6日
2022届高校毕业生规模首次突破千万大关,为进一步落实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部署、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5日
随着学校学生规模的逐渐增加,学校少数民族学生人数、民族类别也越来越多样化,学校在校少数民族学生700余人,涵盖藏族、彝族、土家族等共计20多个民族。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少...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校园暑期安全管理,7月14日,学校党委副书记、学生处处长徐世银组织学生处、保卫处、公寓管理中心、二级学院全...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6日
2022年6月19日至6月26日,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学生工作处安排全校160个班级召开“防溺水”的主题班会,由各班辅导员老师组织召开。本次班会从预防溺水的措施、溺水时的自救...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6日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十六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43号令的指引下,在校党政的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为了进一步增强辅导员职业技能,提...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6日
http://www.news.cn/politics/leaders/2022-03/26/c_1128505875.htm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扎实做好节假日前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5月31日下午,学生工作处联合保卫处、公寓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6日
2月27日,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成功举办了以“党建引领聚合力,安全筑基夯常规”为主题的党日活动。此次活动旨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安全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活动中,宋丽华书记亲自带领全体党员和积极分子深入学习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第二版》中的《体育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版)》和《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两个重要文件。她结合学院专业情况,重点围绕运动健康指导、休闲体育专业的实践课程教学安全进行深入解读。特别是在休闲体育专业的滑板课程安全管理方面,宋丽华书记从课前准备、场地检查、应急预案等多个维度进行了详细指导,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精神,本着“惩前戒后、治病救人”目的,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通过注册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第三条学生在读期间,无论在校内外发生违纪行为的,均按照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裁量恰当。第四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下列处分:(一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群众团体、组织要互相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学生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应将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
全校各部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的要求,结合《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江阳城建院学管〔2023〕68号),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最终确定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学生名单,共计6141名同学(含退役士兵学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0月20日至10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联系人:赖老师电话:0830-2633159 邮箱: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