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村(社区)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补贴
01 申报条件村(社区)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公共服务,每月发放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及时向所在地区县就业服务管理经办机构备案的,可享公益性岗位补贴。02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01 申报条件村(社区)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公共服务,每月发放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及时向所在地区县就业服务管理经办机构备案的,可享公益性岗位补贴。02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01 申报条件见习基地吸纳已办理失业登记的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见习基地与见习生签订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协议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基地为见习生每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01 申报条件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2日
一、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一)补贴对象凡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半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或到社区(村)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半年以上且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的高校...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8日
2023年9月26日下午,四川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刘建国带队调研我校招生就业工作,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招生、就业工作负责人参与调研并提出指导意见,学校副校...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8日
为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教育部“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实现校企双方精准对接,多措并举助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深化校企联合育人,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8日
五月初五端午节,粽子香气飘四方。为感恩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全体教职员工的勤恳付出,对全体教职员工致以节日慰问,以增强其归属感、幸福感与获得感,值此端午佳节将至之时,我校特意为全体教职员工用心筹备了一份端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组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政策落实落细,2024年3月13日,龙马潭区医保局局长叶昌彬一行来我校慰问医疗困难学生。随行慰问的还有医保局办公室主任田琳,待遇审核股股长赵发...
承载梦想,筑梦未来|城市管理学院等你来
一、收费标准如下:培养层次学制(年)学习形式专业分类专业名称学费标准(元/生.年)高中起点专科2.5年函授文科类大数据与财务管理2400电子商务2400工商企业管理2400行政管理2400农学类畜牧兽医2400现代农业技术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