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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5年校园双选会邀请函
尊敬的用人单位: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校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支持!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交流合作,强化供需适配,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我校决定于2025年4月24日举办“2025年‘聚力拓岗优服务春季攻坚促就业’校园双选会”,诚邀广大用人单位莅临我校选聘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函告如下:一、活动组织指导单位:四川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主办单位: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二、活动地点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田径运动场(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九狮路二段)三、活动时间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上午四、报名安排(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星期日12:00截止(二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调整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各二级学院:根据《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二级学院组织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春季学期动态调整工作。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学院认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拟对吴成宇等264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现对调整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3月20日-3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830-2633152电子邮箱:1075467469@qq.com 附件: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认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依法治校,科学管理,规范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客观公正地对学生实施处理、处分等行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专科生。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向学校提出申辩和相关诉求的行为。 第二章 申诉处理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任主任,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负责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大型活动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大型活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公、私财产和师生员工人身生命安全,依据《泸州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及校内各单位自主举办的大型活动及校外单位租用、借用或采取校内单位协办等方式使用本校场地、场所举行的,面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人员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学术交流、报告会、展览、庆典、招生宣传会、各类考试、各种外事活动等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第三条在校内举办大型活动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规、规章,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