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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校园文明规范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校园文明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在校园的日常行为管理,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的能力,养成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文明素质,使其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05]5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发[2001]15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一、文明礼貌、尊敬师长(一)待人态度诚恳友善,使用礼貌用语和普通话。(二)关心同学疾苦,对有病、有困难的同学,要主动看望和帮助。(三)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和调整工作的通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和调整工作的通知全校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川财教〔2024〕121号),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确保我校将“提高标准、扩大覆盖面”的政策调整落到实处,根据国家及我省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现正式启动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江阳城建院学管〔2023〕62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依据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院系评审,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综合认定,现拟认定罗荣生等5376名学生为我校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9月20日-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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