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推荐文章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精神,本着“惩前戒后、治病救人”目的,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通过注册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第三条学生在读期间,无论在校内外发生违纪行为的,均按照本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裁量恰当。第四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下列处分:(一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为了创造一个整有序、文明、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和《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学生处、团委、后勤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学生宿工作的领导、协调工作,明确各部门在学生宿舍管理中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1次学习(扩大)会
2月19日,我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1次学习(扩大)会,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成员参会,会议由校党委书记蒋和平主持。 △会议现场会上,党委书记蒋和平同志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县6.8级地震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宜宾市筠连县山体滑坡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党委书记蒋和平党委委员、副校长吴炎龙同志传达学习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安全工作提出要求。△党委委员、副校长吴炎龙副校长谭建鑫同志传达学习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指出我校要建强应急处置队伍、制定应急处置措施,有效防范校园应急事故发生。△副校长谭建鑫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党总支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
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党总支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