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泸高校毕业生,本周五在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有场大型双选会等着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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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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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4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高职扩招学生学籍异动处理的预警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6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4年春季校园双选会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8日
四川省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莅临我校岗培视导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8日
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付小平莅临学校调研指导反诈工作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5日
全面筑牢安全防线 全力守护校园安全 ——我校召开第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1日
访企拓岗促就业,校企合作助发展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1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开展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8日
学习雷锋精神,用心传递温情--城建青年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5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健身房上线!这样的校园生活谁能不爱!新学期你准备好了吗?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1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依法治校,科学管理,规范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客观公正地对学生实施处理、处分等行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专科生。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向学校提出申辩和相关诉求的行为。 第二章 申诉处理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任主任,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负责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营造平安的校园环境和优良的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安全。依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全体学生。第三条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把安全稳定工作做为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第四条学生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