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组织干部师生收听收看“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直播
4月30日上午,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第一时间组织干部师生收听收看大会直播视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4月30日上午,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第一时间组织干部师生收听收看大会直播视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课堂是教育的主阵地,是教师成长的舞台。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5月7日下午,学院执行院长任宝良教授深入课堂调研教学工作,并走上讲台为师生示范教学。 课...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高职院校大规模扩招100万人”。5月8日上午,国家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情况。江阳城...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日前,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社团文化艺术节活动之一——灯谜竞猜活动在代英楼旁举办。活动现场人头攒动,氛围热烈。 各式各样的灯谜写在花花绿绿的纸条上,纸条悬挂起来,随风...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为引导广大江阳城建青年在五四精神的激励下,听党话,跟党走,在缅怀五四先驱崇高的爱国情怀和革命精神的同时,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嘱...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日前,由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宣传部主办、新媒体中心承办的首届朗诵、摄影大赛颁奖典礼在代英楼二楼会议室举行。学院宣传部部长、文联副主席兼秘书长周跃刚、宣传部老师、新媒...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5月9日下午,学院在求实厅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学院董事长吴振华、院长张秀峰、副院长吴勇、副院长吴炎龙、院长助理卢琼出席,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会议由吴勇副院长主持。...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为增强师生防震减灾安全意识,提升师生应急疏散避险能力,5月15日下午,学院在代英楼组织开展了防震减灾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学院常务副院长任宝良到活动现场指导并发表讲话...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5月16日上午,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杨亚培一行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学院常务副院长任宝良、副院长吴炎龙等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杨亚培处长一行实地检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为加强校内外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展示学院办学特色和办学成绩,进一步提升学院的社会影响,全面提高学院通讯员队伍的新闻宣传策划水平和新闻写作能力,5月16日下午,学院在代...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各学院团总支: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赛决赛已圆满结束。学校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赛决赛已圆满结束。大赛自启动以来,全校共15个优秀项目入围校赛,经初赛预选、校赛终审等环节,拟推荐4个获奖项目为省赛参赛项目。现对省赛推荐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4月23日-4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向校团委办公室电话或书面反映。联 系 人:熊洋 联系电话:0830-2633183地点:行政楼一楼校团委办公室附件:1.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3月19日,我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2次学习(扩大)会,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成员参会,会议由校党委书记蒋和平教授主持。△会议现场△学校党委书记蒋和平教授主持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学习《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骨干教师朱茂林专题辅导《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会议指出,刚刚胜利闭幕的全国“两会”是在“十四五”即将收官、“十五五”谋篇布局关键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召开的一次坚定信心、凝心聚力、奋发进取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
各二级学院:根据《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二级学院组织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春季学期动态调整工作。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学院认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拟对吴成宇等264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现对调整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3月20日-3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830-2633152电子邮箱:1075467469@qq.com 附件: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认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群众团体、组织要互相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学生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应将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