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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为了创造一个整有序、文明、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和《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学生处、团委、后勤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的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学生宿工作的领导、协调工作,明确各部门在学生宿舍管理中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一)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含往届毕业生),对其入伍前应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其入伍前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资助标准:(二)学费减免考上我校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并退役复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并报到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在籍在校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筑梦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各二级学院: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助〔2023〕7号)的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推荐、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现对我校2023年筑梦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11月15日至11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联系人:赖老师电话:0830-2633159 邮箱:1075467469@qq.com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3年11月14日
巧手匠心,绽放芳华丨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举行“三八”国际妇女节活动
值此“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为了丰富女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团队凝聚力,学校工会、校妇联、校团委、人事处联合组织开展了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第二届“春暖三月,属你最美”三·八妇女节手作活动,为全校女教职工们献上美好祝福。情系巾帼暖心致辞△校团委书记、妇联副主席余颜汝主持△党委书记蒋和平致辞学校党委书记、省人民政府督导专员蒋和平教授出席活动并致辞。他代表学校向全校女教职工致以节日问候和诚挚祝福。他表示学校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工作,积极为广大女教职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营造良好氛围,并将进一步优化妇女成长发展生态,更好地搭建平台、提供支持,让每一位女性都能找到人生的舞台、绽放人生光芒。女教职工作为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