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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 我校扎实推进《实训教学丛书》编写论证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我校于近日召开了第二批《实训教学丛书》编写论证系列工作会,通过编写大纲论证会与教材编写经验交流会,凝聚多方智慧,为打造高质量教材奠定坚实基础。·集思广益,共研实训教材建设方向5月21日16:20,我校第二批《实训教学丛书》编写大纲论证会在行政楼第三会议室召开。学校党委书记蒋和平,副校长秦庆礼、任新红、谭建鑫等校领导出席会议,编委会成员、审核组成员、各实训教材主编与副主编、出版社代表及教务处相关人员共同参会,会议由教务处副处长牟宇浩主持。△会议现场会上,编委会主任委员秦庆礼副校长深入阐述论证会背景与核心目标。他指出,自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以来,实践教学体系的完善成为
我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2次学习(扩大)会
3月19日,我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2次学习(扩大)会,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成员参会,会议由校党委书记蒋和平教授主持。△会议现场△学校党委书记蒋和平教授主持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学习《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马克思主义学院青年骨干教师朱茂林专题辅导《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会议指出,刚刚胜利闭幕的全国“两会”是在“十四五”即将收官、“十五五”谋篇布局关键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召开的一次坚定信心、凝心聚力、奋发进取的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调整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各二级学院:根据《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二级学院组织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春季学期动态调整工作。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学院认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拟对吴成宇等264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现对调整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3月20日-3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830-2633152电子邮箱:1075467469@qq.com 附件: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认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依法治校,科学管理,规范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客观公正地对学生实施处理、处分等行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专科生。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向学校提出申辩和相关诉求的行为。 第二章 申诉处理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任主任,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