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推荐文章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营造平安的校园环境和优良的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安全。依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全体学生。第三条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把安全稳定工作做为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第四条学生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和调整工作的通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和调整工作的通知全校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川财教〔2024〕121号),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确保我校将“提高标准、扩大覆盖面”的政策调整落到实处,根据国家及我省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现正式启动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追加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全校各部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川财教〔2024〕121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46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江阳城建院学管〔2024〕74号),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初评、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追加王大福等14名学生为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1月14日至11月2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学生资助管理
结对共建同奋进 携手同行创新绩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与泸州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深化结对共建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结对共建行动的通知》关于“充分发挥重点、特色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协作共建”的要求,2024年12月26日下午,泸州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汪华莉、副院长邹涪陵及马院专任教师一行到我校进一步深化和推进结对共建工作。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邢同会、校团委书记余颜汝及部分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参加了本次活动。△活动现场邢同会副院长代表学校热烈欢迎汪华莉院长、邹涪陵副院长一行的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