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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处分细则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处分细则第一条为了创造一个整洁、有序、文明、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推进学生宿舍的有效管理,依据《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和《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公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里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学生均指我校住宿生。第三条宿舍学生违纪处分细则:1、未缴纳住宿费和办理入住手续非法入住的,如果尚未报到注册的,限期缴费注册和补办入住手续,逾期未办者,由保卫处清除出校;如果已经缴纳学费并注册的,限期缴纳住宿费和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办者,予以停宿处理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2.未经学生工作处批准,擅自调换、强占、转让寝室的,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召开2024年度“双代会”
近日,学校在至德楼第三会议室召开第一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暨第一届工代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双代会”)。学校党政领导、工会委员、教代会委员、受邀老教授及代表70余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刘凯华主持。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刘凯华作《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工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全体代表们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24年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人事绩效工资制度》等制度文件。会议过程中,代表们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狠抓内涵建设、教学管理、保障师生权益保障等方面积极讨论。确保了参会代表的合法性与代表性,这些举措将为教职工营造更加良好的工作环境,并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一)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含往届毕业生),对其入伍前应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其入伍前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资助标准:(二)学费减免考上我校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并退役复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校并报到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在籍在校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学生名单的公示
全校各部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的要求,结合《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江阳城建院学管〔2023〕68号),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最终确定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学生名单,共计6141名同学(含退役士兵学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0月20日至10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联系人:赖老师电话:0830-2633159 邮箱: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