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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春期我校第一批职业技能认定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规〔2022〕9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学生职业技能提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获得了多个工种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覆盖了我校医药康养学院、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高铁与建筑学院、城市管理等学院的相关专业。4月12-13日,学校春期第一批职业技能认定工作顺利开展,本次考试医药康养学院、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城市管理学院、高铁与建筑学院共400余名学生参加,涉及保育师、养老护理员、城市轨道交通站务员和工程测量员等职业,以及中医康复理疗、办公软件应用、utoCAD建筑设计等工种。△职业技能考核现场本次技能等级考核认定工作严格按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大型活动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大型活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大型活动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确保公、私财产和师生员工人身生命安全,依据《泸州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及校内各单位自主举办的大型活动及校外单位租用、借用或采取校内单位协办等方式使用本校场地、场所举行的,面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人员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学术交流、报告会、展览、庆典、招生宣传会、各类考试、各种外事活动等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第三条在校内举办大型活动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规、规章,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印发《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筑梦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为确保我校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序开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决定,制定了《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筑梦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二级学院认真执行。附件: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筑梦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江阳城建院学管〔2023〕62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依据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院系评审,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综合认定,现拟认定罗荣生等5376名学生为我校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9月20日-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