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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申诉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依法治校,科学管理,规范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客观公正地对学生实施处理、处分等行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专科生。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向学校提出申辩和相关诉求的行为。 第二章 申诉处理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任主任,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负责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营造平安的校园环境和优良的生活秩序,确保学生的安全。依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全体学生。第三条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把安全稳定工作做为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第四条学生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学校各部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要求,按照《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修订〈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江阳城建院学管〔2023〕68号),通过学生申请、班级推荐、院系评审等流程,经学生现场答辩,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拟推荐李虹军等14名学生为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0月20日至10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任何异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联系人:赖老师电话:0830-2633159邮箱:1075467469@qq.com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
同心共筑未来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4年度“双代会”成功召开
近日,学校在至德楼第三会议室召开第一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暨第一届工代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双代会”)。学校党政领导、工会委员、教代会委员、受邀老教授及代表70余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刘凯华主持。△双代会现场△出席领导(图左)及会议主持人(刘凯华图右)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全体与会代表起立奏唱国歌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刘凯华作《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工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刘凯华全体代表们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24年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人事绩效工资制度》等制度文件。△全体代表们举手表决并鼓掌通过会议过程中,代表们紧紧围绕学校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