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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雷锋精神,践行志愿服务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开展社区普法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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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群众团体、组织要互相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学生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应将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教室卫生责任制及检查评比办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教室卫生责任制及检查评比办法为调动我校各学院、各班级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促进班风、校风建设,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集体的精神,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制定本办法。第一部分 相关职责一、学生处统筹规划每学期全校责任教室的划分,由各学院具体分配到各班级。二、各学院要依照本办法制定行之有效的教室卫生责任落实办法,各班要安排好教室卫生值日,要求做到教室卫生整洁,门窗、电灯关闭,桌椅摆放整齐。三、每学期开学初,后勤处统一配发劳动工具,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增补工具。教室公共财物损坏,应由后勤处、各责任教室所在学院做好具体调查、认定、赔偿等工作。四、学生处负责指导各学院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5届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的公示
全校各部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0〕622号)要求,按照《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江阳城建院学管〔2024〕86号),通过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学院审核、院评审小组评审、学生工作部审查等流程,经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拟推荐张静等146名学生为2025届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1月20日至11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学生工作部反映。联系人:赖老师、谭老师电话:0830-2633159 邮箱:462366431@qq.c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