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推荐文章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按章管理原则。第二条 凡在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校园道路上参与或涉及交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第三条 校园发生交通事故,由保卫处维护交通秩序,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停车场停车泊位。第二章校园道路管理第五条 校园道路管理由学校保卫处负责,机动车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各项规定,服从管理,注意安全。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
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开展学习“两会”精神学习讲座
为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高校“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进一步引导党员同志关注国情民生,了解时政热点,强化责任担当,3月6日,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及积极分子于在学院会议室开展学习“两会”精神学习讲座。本次讲座邀请到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教师朱茂林同志作主讲人。 朱茂林同志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会概况、政府工作报告、大会热点等方面作传达学习。朱茂林同志在领学过程中提到,政府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我国发展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明确了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部署了2025年政府工作任务。报告还围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调整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各二级学院:根据《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二级学院组织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春季学期动态调整工作。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学院认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拟对吴成宇等264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现对调整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3月20日-3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830-2633152电子邮箱:1075467469@qq.com 附件: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认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为维护学院正常的勤工助学工作秩序,使我校勤工助学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有效地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其自立精神,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读大一、大二学生。第二条 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实行申请与聘任相结合的办法。第三条 学生应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申请勤工助学,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学习优秀者、表现突出者优先。第四条 勤工助学活动必须坚持“立足校园,服务学生”的宗旨,由学校统一管理,确保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