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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调整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各二级学院:根据《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二级学院组织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春季学期动态调整工作。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学院认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拟对吴成宇等264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进行调整,现对调整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3月20日-3月2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830-2633152电子邮箱:1075467469@qq.com 附件: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认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修订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修订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校各部门:为确保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决定,制定了《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二级学院认真执行。 附件: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修订) &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学习纪律,促进学校学风、校风建设,确保教学计划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考勤(一)考勤范围:学生上课、晨读、实验、实习、考试、要求考勤的自习(含晚自习)、课程设计、毕业综合实践、公益劳动和集体活动等均属考勤范围。(二)考勤规则:1.学生在规定的考勤时间内,缺席一节大课算缺席2学时。2.上课铃响后才进入教室者为迟到,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者为早退。一节大课中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及以上者,按旷课1次(2学时)计,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旷课2学时计。3.课堂考勤由上课教师负责。上课期间,上课教师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考勤,做好登记,适时将学生出勤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和调整工作的通知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和调整工作的通知全校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川财教〔2024〕121号),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确保我校将“提高标准、扩大覆盖面”的政策调整落到实处,根据国家及我省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现正式启动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



